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一般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客体:侵犯的是生产、作业的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客观方面: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既包括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旨在保证生产、作业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重大伤亡事故是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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