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被骗,遭受重大损失,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表现多样,如不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被诈骗”需是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且该行为与行为人不负责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指造成大量资金、财物被诈骗而无法追回等情形。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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