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时该房产一般不参与分割。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其性质仍为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属于个人。所以,用婚前财产购置的房屋,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不过,如果在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导致房产增值,增值部分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参与了相关贡献,可适当给予补偿,但这并不改变房产本身作为一方婚前财产的性质。总之,基于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时原则上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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