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与方式: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存款、投资等财产,以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及归属情况。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独自承担。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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