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并非必须公证。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等问题达成的约定。该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合法权益,即为有效。公证具有增强协议公信力、预防纠纷等作用。经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可能更强。若日后发生纠纷,在法庭上法官对经过公证的协议可能会给予更高的认可度。但即便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依然有效。只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未经公证的协议可能需要更多其他证据来佐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例如,一方可能需要提供双方沟通协商财产约定的聊天记录、书面草稿等材料。总之,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公证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若希望协议更具保障力、减少潜在争议风险,选择公证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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