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通常不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学习等权益的重要规定。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若一方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但如果之后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原协商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子女仍有权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总之,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给抚养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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