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作为男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婚前财产的界定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房款支付情况等综合判断,该房屋既然确定为男方婚前财产,其产权归属不因男方出轨这一行为而当然改变。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此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范畴。然而,如果在婚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使得房屋增值,对于增值部分女方可能有权要求适当补偿。再者,若男方因出轨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以依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酌情对女方予以一定倾斜,比如在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给予女方更多份额等,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接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房屋仍归男方所有。总之,该房子原则上归男方,但在财产分割综合考量中女方可基于男方过错争取一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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