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的写法需明确、具体且合法。首先,应在协议中清晰列出双方确认的共同债务明细,包括债务种类、债权人、债务金额及产生时间等信息。其次,明确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可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或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但需注明承担方应保障另一方不因该债务承担而遭受损失。再者,需约定若出现一方未按协议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况,另一方的权利救济途径,比如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同时,要注明协议生效后,双方因履行本条款引发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最后,强调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以确保协议的严谨性和可执行性。例如:“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具体债务明细],双方约定由[承担方]承担全部债务,承担方应确保另一方不因该债务承担产生任何损失。若一方未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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