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不存在离婚后男方给女方赡养费的说法。夫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扶养义务随之终止。但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帮助的形式和程度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还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并非赡养费性质。总之,离婚后一般不存在男方给女方赡养费的法定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其他补偿或帮助的法律依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