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特点包括:赠与是一种合意,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无偿行为,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是单务合同,赠与人负有给付义务,受赠人不负对待给付义务。那么关于赠与合同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有:认为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这是错误的,因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还有认为赠与是有偿行为,这与赠与合同无偿的本质相悖。另外,若认为赠与合同无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也是不正确的,它是一种合意合同,需双方达成一致。再有,若觉得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无需承担任何义务,这也不符合事实,赠与人有按约定交付赠与财产等义务。总之,对赠与合同特点理解有误的情况多体现在对其无偿性、单务性以及合意性等本质特征的错误认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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