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除外。在离婚时,该房产通常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仍归男方个人所有。不过,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导致房产增值,或者双方婚后共同偿还了部分房贷,那么对于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来说,可先计算出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再计算该部分还贷所对应的房产增值比例,从而确定女方应得的补偿数额。总之,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则上归男方,但存在女方可主张补偿的特定情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