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按照涉及财产的金额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申请费方面,比如申请保全财产等,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上述类似比例交纳。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最终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一般会判决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可能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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