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也在该罪的追诉范围内。明知是伪造、变造、转让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而使用的,同样应当立案追诉。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准确把握立案标准,有助于及时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