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其中就包括起诉状副本,以便被告知晓原告的诉求并进行答辩准备。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即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可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则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整个送达过程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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