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提前交房一般不算违约。在多数情况下,提前交房对购房者并无不利,甚至可能带来便利,如能提前安排装修入住等。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如果购房合同中未对交房时间作出严格限制,或者虽约定了交房时间,但同时赋予开发商一定的提前交房权利,那么开发商提前交房不构成违约。其次,即使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若提前交房经购房者书面同意,这也属于双方对合同履行时间的合意变更,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样不算违约。再者,若开发商提前交房是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工期提前完成,且已采取合理措施通知购房者并尽量减少对购房者权益的影响,这种提前交房也不应认定为违约行为。不过,如果开发商提前交房存在欺诈等恶意情形,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则可能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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