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一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这类情形关乎人身、财产安全,需及时解决,不应受诉讼时效约束。二是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因物权的追及效力,其返还财产权利不应因时效而消灭。三是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基于亲属关系及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此类请求不容因时效而被忽视。四是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这为特殊情况预留空间,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法律实践需求。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在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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