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即应以拐卖儿童罪立案追诉。其中,“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没有实际卖出儿童,但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也会立案。以抚养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控制儿童的,或者出于抚养目的偷盗婴幼儿,之后予以出卖的,同样要立案。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仍向其提供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帮助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的共犯而立案。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也应立案。这些立案标准旨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儿童的人身权利和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