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申报债权不一定能全额要到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若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报的债权有望全额受偿。但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资产可能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此时各债权人按上述顺序按比例受偿。所以申报债权后,有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清偿金额,具体数额取决于公司破产财产的规模及债务的整体情况。申报债权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通过合法程序主张权利,有助于在破产清算中争取应得份额。即便最终不能全额获偿,积极申报也比放弃权利更有可能获得部分清偿,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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