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诸多区别。主体方面,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多为自然人,接受劳务方通常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揽合同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合同目的上,劳务合同旨在提供劳务服务,注重劳务过程;承揽合同着重工作成果,要求按约定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劳务提供方式有别,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按接受方指示提供劳务;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自主完成工作。风险承担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不承担工作成果风险;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自行承担因工作成果瑕疵导致的风险。报酬支付方式也不同,劳务合同多按劳务量或工作时间支付报酬;承揽合同通常在工作成果交付后一次性或按阶段支付报酬,报酬数额更多基于工作成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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