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民政局盖章意味着该协议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登记要求。这份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例如,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双方应依约进行财产的交付与过户等手续;子女抚养方面,应按照约定履行抚养、探视等责任。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协议合法有效,将判决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需注意,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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