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久拖不付难题破解,李德才律师凭借结算单锁定胜局全额获支持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的及时支付是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2023年4月,建材科技公司与建投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建材科技公司负责承建宾鹤高速公路部分专业工程。历经努力,项目顺利完工。随后,在2024年12月27日,双方在李德才律师(原告建材科技公司代理律师)的悉心指导和积极参与下,共同签署了最终结算单,明确确认工程总价款为960万余元。这一结算单的签署,本应是双方合作顺利的一个阶段性成果,然而却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问题。结算完成后,建投公司仅仅支付了285万元,剩余的675万余元工程款却迟迟没有下文。建材科技公司多次尝试催收,却始终无果。面对这种困境,建材科技公司果断委托李德才律师提起诉讼,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入庭审阶段,被告建投公司对结算金额提出了异议。这一情况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然而,李德才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素养,向法庭清晰展示了经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结算金额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李德才律师围绕工程已通车使用、欠款事实清楚等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以严密的逻辑和充分的论据,阐述了建材科技公司的合理诉求。鹤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案件进行了审慎的判断。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李德才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案涉结算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作为定案依据。被告在工程已投入使用后,未按约支付剩余款项,已构成违约。基于此,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建投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建材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6,753,568.98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本案的胜诉,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关键在于李德才律师在诉前指导当事人固定了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这一核心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又精准运用这一证据,有效驳斥了被告的抗辩。正是凭借李德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精心策划,最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全部被拖欠的巨额工程款,为建材科技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这一案例再次证明,在面对工程款久拖不付的问题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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