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王雷的不凡履历王雷律师拥有长达8年的执业年限,现任职于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以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还是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不仅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还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其教育背景为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服务地区以山东-青岛(核心)城阳为主,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国贸大厦911室。多年来,王雷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众多案件,其中一起业务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尤为典型。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7月,梁某某(化名)大专毕业,同年10月通过某某同城进入某在M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然而,2018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名该公司员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在王雷律师的法律辅导下,梁某某于2019年12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当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7日,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关键工作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王雷律师迅速到检察院阅卷。经过详细审查,王雷律师认为指控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紧急起草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列明了对梁某某不予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其一,梁某某并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从法律层面分析并不构成犯罪。其二,即便认定本案犯罪事实成立,也应属于财富金融服务公司的单位犯罪,应当追究单位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应该追究最底层职员梁某某的刑事责任。其三,本案尚未查清各嫌疑人的涉案数额,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案件最终结果王雷律师写好《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后,约见了办案检察官,当面沟通对梁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并提交了书面申请。办案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王雷律师的意见后,当场表示认可,并表示会将本案提交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检委会讨论后,检察官主动联系王雷律师到检察院沟通,通报检委会讨论后的决定:可以对梁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能以王雷律师主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为不起诉的理由,而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不起诉。王雷律师与梁某某沟通后,梁某某表示可以接受检委会的决定意见。最终,2021年9月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对梁某某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王雷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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