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符鑫的执业之路符鑫律师,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6年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309202011220754,服务地区主要为桃江县,联系地址位于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律师楼(京东家电对面)。多年来,符鑫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案件。复杂婚姻纠纷:家暴与分居的困境在符鑫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有一起婚姻家事・离婚纠纷案件格外引人关注。原告甲(女方)与被告乙(男方)于2017年务工时相识,并在2018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一子丙。这起案件的背景十分复杂,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年龄相差25岁,且被告为四婚、原告为二婚,家庭关系错综复杂。婚后,被告性格暴躁,长期对原告进行辱骂并实施家暴,导致夫妻感情急剧恶化。2020年原告返乡后,双方开始长期分居,至起诉时已分居四年之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无奈之下,委托符鑫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承担抚养费。庭审交锋:被告的不合理诉求庭审过程中,被告虽然同意离婚及抚养孩子,但却提出了不合理的附加条件,要求“子女不赡养原告”才免除抚养费,并且还主张经济损失赔偿。被告的这些诉求显然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了公序良俗。符鑫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对被告的不合理诉求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以任何条件进行免除;而被告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原告甲与被告乙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判决婚生子丙由被告乙抚养至十八周岁,原告甲自2025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每月28日前付清当月费用。同时,法院驳回了被告附条件免除抚养费、经济损失赔偿的全部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甲负担。这一判决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符鑫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他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符鑫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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