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的张权律师张权律师毕业于许昌学院法学专业,还拥有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他在法律领域已深耕9年,执业证号为14114201710578688,是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服务地区为永城市,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中原路交叉口安靖律师楼。其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工伤赔偿纠纷:无合同也能获赔在马某工伤纠纷案中,马某是一名一线工人,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并遭遇人身损害。然而,马某与用工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以此为由拒绝按工伤标准支付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张权律师作为马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手案件后,迅速全面、细致地分析案情,确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无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及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为维护马某的合法权益,张权律师从多个维度开展证据搜集工作。重点固定了马某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故发生于工作时间及工作相关场景、损害后果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马某成功获得三十余万元工伤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厘清法律关系温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温某作为被告与原告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20万元低价出售房屋,并出具房款收条。同日,双方又签订20万元借款协议,并办理房屋他项权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温某偿还10万元,剩余10万元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偿还。李某以房屋买卖合同及房款收条为依据起诉,请求判令温某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一审法院支持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温某上诉并委托张权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张权律师全面梳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主动向相关部门调取温某在一审未提交的关键证据,为二审辩驳奠定基础。二审中,张权律师紧扣核心观点,即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意思并非买卖,而是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实质是借贷法律关系,展开充分辩驳,清晰厘清了案件法律关系的本质。最终,在二审期间,原告李某主动撤回起诉,温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张权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其在擅长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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