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玉琼律师: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的结合邬玉琼律师,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她是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210120xxxxxxxx61,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三街同方大厦B座6层。邬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业务、遗产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三个典型案例,了解她在法律实践中的出色表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伤者争取合理赔偿2022年9月30日,被告李某(化名)驾驶车辆与行人原告王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多处重伤。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首次起诉获部分赔偿,因当时伤残等级未鉴定、二次手术未发生,法院保留其后续诉讼权利。2023年,原告二次治疗并申请伤残鉴定后再次起诉。庭审中,双方围绕二次治疗费用、鉴定费、护理期和营养期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邬玉琼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主张二次治疗源于本次事故,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护理期和营养期应重新认定。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6,195.79元,李某赔偿复印费173.00元,驳回原告重复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请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明确责任主体2023年3月,被告某纪念园公司将园区墓区瓦工工程发包给被告武某(化名),武某召集原告李某(化名)等人施工。3月10日,原告在切割木板时受伤。原告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围绕法律关系性质及责任主体展开辩论。邬玉琼律师代表原告主张两被告均系雇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武某与原告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原告自身存在过错,武某负主要责任,纪念园公司存在选任、管理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武某承担70%赔偿责任,纪念园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各项损失合计219,667.7元。民间借贷纠纷:厘清法律关系2023年11月3日,被上诉人内蒙古某运输公司与上诉人沈阳某医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和《合作协议》。运输公司出借280万元给医美公司,医美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168万元未还。2024年9月,医美公司减资未直接通知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催讨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围绕基础法律关系和减资程序展开辩论。邬玉琼律师代表运输公司主张借贷关系成立,被告辩称系投资合作关系。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但借款协议因款项来源问题无效。同时,法院认定医美公司减资程序违法,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医美公司返还原告168万元,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邬玉琼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相信在未来,她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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