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劳动纠纷 > 崔茂秀律师代理高管劳动争议案解析

崔茂秀律师代理高管劳动争议案解析

2026.03.25劳动纠纷6人浏览

专业律师崔茂秀简介
崔茂秀律师拥有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年限达10年,执业证号为13710201611873139。他是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威海市律师协议房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威海市总工会法治服务团成员、律所刑事辩护部主任、建工房产部主任,服务地区为威海,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经区蓝星万象城23号蓝星大厦A座三楼306-312室。

案件基本情况
甲(化名)于2021年8月19日入职A公司担任店长,月均工资14803元。在职期间,A公司未与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1月10日甲口头提出辞职,11月15日向A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为由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甲随后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多项费用,仲裁委部分支持了甲的诉求,驳回了双倍工资诉求。甲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则辩称与甲不存在劳动关系,且甲的双倍工资主张已超仲裁时效等。

案件难点剖析
一是劳动关系主体的认定难,A公司主张甲系案外B公司派驻的职业经理人,需结合多方面事实区分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下的人员派驻,界定实际用工主体。二是高管岗位职责与未签劳动合同过错认定难,甲作为店长有一定管理权限,界定其岗位职责是否包含自身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以及未签合同过错归属缺乏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与法律适用的认定难,A公司主张甲的双倍工资诉求超仲裁时效,还援引相关观点,需准确适用规定和指导意见判断诉求合法性。四是未签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分配难,因甲系管理岗,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存在争议。

崔茂秀律师办案思路
崔茂秀律师作为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制定了针对性办案思路。首先,夯实劳动关系基础,通过梳理甲的工资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甲与A公司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反驳A公司抗辩。其次,明确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将此义务转嫁于劳动者。再者,援引A公司与案外B公司的合同,强化A公司的签约义务。然后,反驳仲裁时效与裁判观点的适用,主张双倍工资的合法性。最后,聚焦仲裁委逻辑矛盾,推翻其裁决理由。

法院判决及点评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支持了甲的经济补偿和防暑降温费诉求,驳回了双倍工资诉求。本案判决具有重要意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但高管岗位存在过错归责例外;劳动关系认定以实际用工管理为核心;仲裁时效与裁判指导意见的适用需贴合案件事实;举证责任分配随岗位性质调整;法定解除情形的经济补偿应依法支持,兼顾了劳动者基本权益。这起案件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也体现了崔茂秀律师在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