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劳动纠纷 > 崔茂秀律师十年执业,助力劳动争议案件公正裁决

崔茂秀律师十年执业,助力劳动争议案件公正裁决

2026.03.25劳动纠纷6人浏览

十年执业,专业律师风采展现
崔茂秀律师拥有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10201611873139,就职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他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威海市律师协议房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威海市总工会法治服务团成员、律所刑事辩护部主任、建工房产部主任。其教育背景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服务地区为威海,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经区蓝星万象城23号蓝星大厦A座三楼306-312室。

复杂案件,凸显专业能力
崔茂秀律师曾办理一起高管岗位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甲于2021年8月19日入职A公司担任店长,月均工资14803元,在职期间A公司未与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1月10日甲口头提出辞职,11月15日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甲随后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防暑降温费。仲裁委裁决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防暑降温费,但驳回双倍工资诉求。甲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难点,挑战重重
此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劳动关系主体认定难,A公司主张甲系案外B公司派驻的职业经理人,需结合用工管理等事实区分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下的人员派驻,界定实际用工主体。二是高管岗位职责与未签劳动合同过错认定难,甲作为店长持有多项权限,界定其岗位职责是否包含自身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以及未签合同过错归属缺乏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与法律适用认定难,A公司主张甲的双倍工资诉求超仲裁时效,还援引相关裁判观点,需准确适用仲裁时效规定及裁判指导意见判断诉求合法性。四是未签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分配难,因甲系管理岗,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存在争议。

精准思路,应对有方
作为原告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崔茂秀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首先,夯实劳动关系基础,通过梳理甲的工资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甲实际接受A公司用工管理,反驳A公司关于无劳动关系的抗辩。其次,明确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即便甲为店长,其岗位职责不包含自身劳动合同签订,不能将法定义务转嫁于劳动者。再者,援引A公司与案外B公司签订的合同,强化A公司的签约义务。然后,反驳仲裁时效与裁判观点的适用,精准计算双倍工资主张期间,证明未超法定仲裁时效,且甲的店长职责并非专门人事管理,不应适用相关裁判规则。最后,聚焦仲裁委逻辑矛盾,主张推定过错后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公司。

法院判决,意义深远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支持甲的经济补偿和防暑降温费诉求,驳回双倍工资诉求。此判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司法参考。它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但高管岗位存在过错归责例外;劳动关系认定以实际用工管理为核心,否定形式上的派驻抗辩;仲裁时效与裁判指导意见的适用需贴合案件事实;举证责任分配随岗位性质调整,高管需举证证明曾主张签约;法定解除情形的经济补偿应依法支持,兼顾劳动者基本权益。崔茂秀律师凭借十年的执业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