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符庚申的不凡履历符庚申律师在法律行业已深耕17年,现就职于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一职。他有着优秀的教育背景,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为其法律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符庚申不仅是桃江县人大代表(2016-2026)兼司法监察委委员,还担任益阳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等多项职务,同时还是桃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团律师,为桃江县人民政府、住建局、水利局等多个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执业证号为14309200910343115,服务地区主要为桃江县,联系地址位于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律师楼。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辩护历程在符庚申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颇具代表性。被告单位广州某服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雷某某(化名),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份,价税合计710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抵扣税款,导致国家税款损失。案发后,雷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退缴部分税款。符庚申律师作为雷某某的辩护人之一,在一审、二审中都为其进行了专业辩护。他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罚金及追缴金额计算不当、量刑过重等辩护意见。然而,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雷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已退缴的150万元税款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剩余税款885万余元。17年执业铸就专业与担当符庚申律师17年的执业生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尽管最终判决结果未如辩护意见所愿,但他依然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且专业的辩护。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多年来,他身兼数职,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符庚申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担当,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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