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扎根于都法律服务在江西赣州于都,有一位深耕法律实务十二载的专业律师——王文惠,执业证号为1360***********905,现就职于江西南芳(于都)律师事务所。十二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逾千起,以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为核心专长,兼顾债权纠纷、交通事故等多领域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地民众筑牢权益防线。恋爱转账纠纷:精准维权助力追款2022年,王某(男)与李某(女)在广东工作时相识相恋。恋爱期间,李某多次以生活所需、看病等为由向王某索要款项,累计达九万余元,且李某从未向王某转款。2023年2月,李某提出分手并拉黑王某。王某要求李某归还九万元款项遭拒后,委托王文惠律师以民间借贷为由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王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倾听王某陈述,梳理出案件核心痛点。由于王某仅有转账记录,无明确借贷凭证,且双方曾为恋人关系,转账易被认定为赠与,维权难度较大。王律师精准定位维权方向,以“民间借贷”作为核心诉讼主张,并制定针对性办案策略。在证据收集与固定阶段,王律师指导王某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并进行公证固定,提前区分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和赠与的部分款项。诉讼文书撰写与提交阶段,王律师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阐述事实与理由,并针对争议点作出抗辩预案。庭审中,王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辩论,其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决李某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及逾期利息,对其余2万元款项因认定为赠与不予支持。判决后,王律师及时告知王某判决结果,解读判决内容,并提供后续执行建议。同居子女抚养纠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刘某(女)与陈某(男)自2011年起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0年因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二人育有非婚生子小陈,自出生起一直跟随刘某生活。自2020年5月起,陈某停止支付小陈的抚养费,刘某经济压力增大,遂委托王文惠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小陈由其直接抚养,陈某支付抚养费。王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倾听刘某陈述,全面梳理核心事实,精准分析案件痛点,为刘某制定了“先确认抚养关系、再主张抚养费,兼顾证据完整性”的诉讼策略。在证据收集与整理阶段,王律师指导刘某收集证明亲子关系、小陈实际支出及刘某经济压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文书撰写与提交阶段,王律师依法撰写民事起诉状,精准列明各项信息,明确阐述法律依据。庭审中,王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有力反驳陈某的不合理抗辩。庭审后,王律师及时与法官沟通,向刘某反馈庭审进度,引导其理性看待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小陈由刘某直接抚养,陈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刑事不起诉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1年至2022年间,钟某作为赣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财务人员,与刘某等人共同经营公司。公安机关指控该公司为使食品达到减肥效果,在明知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组织生产、销售。钟某于2023年7月26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文惠律师第一时间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前往看守所会见钟某,安抚其情绪,讲解刑事诉讼流程及权利义务,了解案件核心事实。王律师结合法律规定,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钟某构成犯罪,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案件疑点。最终,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钟某被依法取保候审。2024年2月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王律师申请阅卷,再次提交详尽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认定钟某主观上对涉案“主原料”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缺乏明确认知,客观上未直接参与核心原料的采购与生产添加环节,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薄弱,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文惠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专业、严谨、尽责的职业素养,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赣州于都的民众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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