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仅有一套共同房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双方可协商决定房屋归属。若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方式可包括现金补偿、房屋折价款等,具体数额应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双方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可能会综合判断房屋归属。若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获得相应补偿。补偿数额计算较为复杂,需考虑房屋购买价格、市场增值、共同还贷金额及对应增值部分等。此外,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可组织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按竞价结果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总之,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处理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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