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交通事故索赔成功:向佳宁律师的专业维权之路 一、案件详情2025年6月15日凌晨,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平静。被告司机驾驶小型面包车与横过道路的72岁高龄原告郑某发生碰撞,致使原告严重受伤。经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伤情危急,先后在两家医院连续住院118天,其中在ICU治疗长达39天。这期间,产生了高达31万余元的医疗费,同时还支付了1.69万元护理费。向佳宁律师受原告委托,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31,353.22元(扣除垫付款后)。 二、诉讼过程波折在诉讼中,向律师代表原告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了异议,尽管未提交新证据。被告司机则抗辩称原告有肺部基础疾病,申请就医疗费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企图降低赔偿额。 三、公正判决结果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慎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一)责任划分与损失认定法院采纳交警的责任认定,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并确定被告司机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法院细致核算原告损失,包括医疗费314,482.8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370元、营养费2,370元、院内护理费16,900元,交强险医疗项下损失合计319,222.89元。 (二)赔偿金额计算法院裁定,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18,000元,在伤残项下(护理费)赔偿16,900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18,000元,保险公司还需支付16,900元。交强险赔付后剩余的301,222.89元医疗相关损失,由被告司机承担60%,即180,733.73元。扣除被告司机已垫付的39,000元,其还需支付141,733.73元。 (三)驳回其他诉请法院驳回了被告司机关于对医疗费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的申请,认为其提及的基础疾病并非原告伤势加重的主因。同时,法院对原告主张的部分非医疗用品费用(2,003.64元)未予处理,建议后续与伤残赔偿一并主张。综上,原告共计获得赔偿158,633.73元(保险公司支付16,900元+司机支付141,733.73元)。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四、案件心得 (一)应对复杂伤情与高额费用,精准固定证据面对长达118天的住院治疗、39天ICU监护及31万余元的巨额医疗费,向佳宁律师有条不紊地系统组织并提交了完整的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护理费支付凭证等一系列证据,构建起坚实的事实基础。其专业的证据梳理工作是法院能够准确核算损失、并最终驳回被告关于医疗费参与度鉴定无理申请的关键,有力维护了重伤老人的全部医疗费用请求权。 (二)在不利责任认定下争取最大化赔偿本案中,原告被认定负同等责任,这意味着其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在此不利局面下,向佳宁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诉讼主张,促使法院完全支持了其提出的全部合理的医疗、护理、伙食补助等费用请求,并依据法律确保了原告在交强险范围外的损失获得60%的赔偿比例,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超过15.8万元的净赔偿款,充分彰显了律师在既定责任框架下为当事人“止损”和“追偿”的专业能力。 (三)为高龄弱势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撑原告年事已高,遭遇严重事故后,身体和精神都承受着巨大痛苦。向佳宁律师的代理工作,不仅在法律程序上为其维权,更在实体上为其确保了获得充分经济赔偿以应对后续治疗和生活困难的可能。其专业的应对,避免了当事人在复杂的诉讼和对方的抗辩(如申请鉴定)面前陷入被动,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法律支持。在本案中,向佳宁律师成功代理了一位重伤的高龄事故受害者,在责任划分对其不利且对方试图通过技术性抗辩(申请鉴定)降低赔偿的情况下,凭借扎实的证据准备和对法律规则的专业运用,为当事人赢得了关键的高额医疗费赔偿,充分展现了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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