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赔偿零刑期!车祸主责致人死亡案件胜诉背后的故事 案件缘起00后的小曦是锦州市某摩托车行的修理工,主要负责维修摩托车以及为客户提供救援等工作。2022年10月14日,小曦在为摩托车行客户外出救援的途中,于锦州市凌河区的一条道路上骑车撞倒了正在横穿马路的娄某。事故发生后,娄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交警部门经勘查后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曦驾驶摩托车未右侧行驶,需承担主责。娄某出院后,前往盘锦市某养老院继续疗养。然而,2023年3月1日,娄某在养老院不幸去世,死因是肺栓塞、血栓性脉管炎。之后,娄某家属将小曦诉至法院,索赔近66.4万元人民币。 代理困境与转机小曦在锦州市当地咨询了多位律师,得到的回复让他倍感压力。这些律师表示律师费最低2万元起,而且对该案件的预测都是小曦需要承担大笔赔偿。小曦作为00后,在摩托车行每月工资仅2000元左右,根本无法承担如此高额的律师费,更不用说数十万的赔偿金额了。就在小曦感到绝望之时,经亲友介绍,他结识了我所的姚珺律师。姚珺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给予了小曦极大的安慰,并提出该案件可以进行风险代理。也就是说,如果判决结果不需要小曦赔钱,那么再支付律师费。小曦欣然接受了这个方案,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 独特代理思路在签订合同并接受案件委托后,姚珺律师确立了“双打制”的代理思路。 “打”原告1. 巧借鉴定降低赔偿金额:姚珺律师敏锐地注意到本案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与事故时间相差几个月。于是,他决定在庭审中申请“交通事故与死亡因果性鉴定”,以此来鉴定原因力大小。虽然考虑到死者已经火化,该鉴定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姚律师认为,即使法院按照自由裁量权裁判,也能在66.4万元的索赔金额中争取到一个较大的折扣。2. 严格审查诉求合理性:原告诉求的66.4万元大部分于法无据。姚珺律师表示,如果原告不申请相应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那么我方不但将提出相应鉴定,还要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通过这些手段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赔偿诉求。 “打”被告本案中,原告只起诉了小曦。但姚珺律师结合事故发生过程,认为小曦是在履行摩托车行维修工作时致人死亡,相应的责任应当由摩托车行承担,而非全部转嫁给员工小曦。所以,姚律师决定在第一次庭审前追加摩托车行为被告,巧妙地将责任进行了合理的转移。 胜诉结果经过姚珺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迎来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员工小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场官司以零赔偿、零刑期的完美结局落下帷幕,而且还是打赢官司再收费,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这一案例再次彰显了我所姚珺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负责的职业精神,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