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常见的一般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假冒行为,即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低价倾销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如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等。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市场竞争规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利益,应受到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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