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若存在以下情形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是收养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如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二是被收养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像已年满十八周岁等;三是收养程序不合法,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四是收养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以送养子女为名买卖儿童等;五是收养人与送养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六是收养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收养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七是收养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基于不正当目的收养等。当收养行为出现这些情况时,其法律效力将不被法律认可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也无法通过该收养行为得以保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