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十年有争议的宅基地,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应确定争议宅基地的权属来源。查看当初的审批文件、登记记录等相关资料,以明确宅基地最初的分配或取得情况。其次,收集争议双方的证据。包括宅基地使用现状的证据,如建房情况、实际占有范围等;以及能证明各自主张的相关依据,如证人证言、协议等。然后,双方可尝试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宅基地的使用、界限等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由相关部门依据事实和法律,居中协调双方分歧。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此外,还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比如请求法院确认宅基地的权属、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等。总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妥善处理争议宅基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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