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日期不一定写当天。合同日期的填写主要依据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以及实际租赁起始时间来确定。若双方约定租赁行为自合同签订当日起立即生效,那么填写当天日期是合适的。这样能明确租赁关系即刻建立,双方权利义务也随之开始履行。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租赁起始时间在合同签订日后的某个特定日期,比如几天后租客才开始实际使用租赁物,此时合同日期就应填写约定的起始日期。这能准确界定租赁期限的起算点,避免日后产生关于租赁起始时间的争议。此外,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合同签订时租赁物尚未完全具备交付条件,需在进行一定准备或整改后才交付给租客,此时合同日期也不宜写当天,而应根据实际可交付日期填写,以确保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起始时间与实际租赁情况相符。总之,出租合同日期应根据具体租赁安排和双方约定合理填写,不一定是当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