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债务分配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这需要综合考虑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准确认定债务性质,才能合理分配债务承担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