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给予另一方补偿。若房子是在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进行判决。若房子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尚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法院一般会判决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未偿还的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总之,离婚时房子分割要依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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