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如下:1. 申请: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产权证明等。2. 地籍调查: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变更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核实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等情况。3. 权属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土地权属是否清晰、变更是否合法合规等。4. 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进行注册登记,更改土地登记卡、簿及归户卡内容,颁发新的土地证书。5. 换发证书: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领取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整个变更登记程序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土地权益的准确界定和合法流转,保障土地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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