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屋因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损毁,无法按约交付使用,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双方可解除合同。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会交房,或已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若买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房款,经卖方催告后仍未支付,卖方有权解除合同。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居住目的实现,买受人可解除合同。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相当于解除;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合同,可依法律规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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