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农村房产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房产为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或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比如双方可协商将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可参考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建造或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进行过修缮、扩建等,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若房产是基于家庭共同成员的身份及相关政策审批建造,需区分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权益份额。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家庭共同财产范围内享有相应权益,可结合家庭人口、建房出资等情况确定夫妻应得份额。在农村房产分割中,还需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当地农村房屋流转的习惯等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兼顾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间的房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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