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民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6年,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涉税犯罪辩护等领域。刘加民律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他本硕均为法学专业,还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不仅如此,他还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在不予起诉案件方面,如汤某某(化名)强奸案、邵某某(化名)故意伤害案等;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的案件,像袁某某(化名)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职务侵占案等;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例,例如翁某某(化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方某某(化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还有获得一年以上减刑的案件,像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从12年减到6年、林某某(化名)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等。他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刘加民律师获得的荣誉众多,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2022年度获得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会计和税务律师;2020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从他办理的具体案例中,更能看出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比如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他通过调取、搜集证据,分析全案逻辑,最终让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他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的,使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减轻了刑罚。刘加民律师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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