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保全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进行。以下是具体情况:1.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此时可申请诉前保全。例如,对方可能正在转移财产等。2.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担保的数额应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合理确定。3.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保全的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等事项。4.法院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5.申请人起诉或仲裁: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总之,诉前保全是一种紧急情况下保障权益的手段,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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