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执业沉淀,铸就专业律师风采吴小杨律师自2010年起便开始在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16年的执业年限。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证号为1361**********585,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新经济数字广场1栋6楼。如今,他已是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兼具法律与多领域专业资格,持有医学检验师及价格鉴证师证书。同时,他还担任着上饶市律师协会理事、上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信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以及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重要职务。丰富企业服务经验,护航企事业单位发展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吴小杨律师一直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曾担任过上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饶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子越建设有限公司、上饶县佳化钢管租赁站、上饶恒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饶市逸航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为这些企业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从业至今,他累计承办诉讼与非诉案件千余件,具备扎实的实务经验与综合纠纷处理能力。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彰显专业代理实力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吴小杨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出借大额款项,被告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未依约偿还。吴小杨律师通过全面梳理借贷合意、资金交付、担保设立等关键事实,并精准适用法律关于利率上限及抵押权实现的规定,为原告争取权益。他提交了经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对应借款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抵押确认函、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款项支付凭证以及律师费支付凭证等系列证据,完整证明了借贷合意真实、借款已实际交付、抵押权依法设立等核心事实。针对被告缺席诉讼的情况,法院依法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采纳。虽然合同约定利率较高,但在诉讼中尊重司法裁量权,法院最终依法将逾期利率调整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关于抵押权,因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登记,主张原告就抵押物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获得法院支持。关于律师费,依据合同明确约定及实际支付凭证,主张由违约方承担,亦获法院采纳。最终,吴小杨律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回三百多万款项,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票据追索权纠纷获胜,展现灵活诉讼策略另一起租赁合同中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同样体现了吴小杨律师的专业素养。原告因被告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付款,向法院主张被告承担票据清偿责任。被告抗辩称原告未履行真实交易对价、部分票据起诉时未到期、未依法完成提示付款等,主张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吴小杨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进行了系统性举证与论证。提交《租赁合同》及票据背书记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及票据合法流转事实;针对部分票据提示付款早于到期日的情形,依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技术特性,主张期前提示付款行为在系统中持续有效,到期后产生法定提示付款效力;对于诉讼期间方才到期的票据,结合案件因管辖移送导致审理过程延宕的实际情况,主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应在同一诉讼中合并处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票据款项及自到期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全部权益。十六年的执业生涯,吴小杨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灵活的诉讼策略,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未来,相信他将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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