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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晓陆律师31年法律路,多案维权展专业担当

2026.03.21综合4人浏览

沙晓陆律师:31年法律生涯的专业担当
沙晓陆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证书,是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260。他从事法律工作31年,办理了数千件刑事、民商事、行政、仲裁及非诉讼等案件和事务。从业以来,沙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机关团体、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政府、企业运作模式,能有效协调各方资源,非常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规审查,合同起草与审核、商务谈判。他还有数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报道和登载,两个重大疑难案例被央视媒体报道,还获得了华律网2018年风云榜律师、2020年华律网第八届年度卓越律师风云榜最佳辩护律师、法律快车2020年度徐州刑法专业领衔律师等荣誉。

股权转让纠纷案:专业策略维护核心权益
曾经,沙晓陆律师办理过一起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案件核心争议在于股东约定以公司房产抵偿个人股权转让款是否有效。在二审法院认定“以公司房产抵债”条款无效的不利情况下,沙律师及时调整诉讼思路,经法庭释明后当庭变更上诉请求,将案件焦点成功锁定为追索股权转让款。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当事人关于7736万余元股权转让款本金的请求,并争取到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将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建设工程水泥质量纠纷二审案:精准辩护驳回上诉
在一起建设工程水泥质量纠纷二审案件中,沙晓陆律师代理被告徐州白水泥有限公司。原告主张施工地面问题系因购买公司白水泥质量不合格所致,索赔10万元。沙律师敏锐抓住案件三大核心:合同关系真实性、质量问题举证及证据程序合法性。他指出原告未与公司直接建立买卖合同,质量问题证据程序有瑕疵且检测机构当时不具备相应资质,工程问题成因复杂无法直接归因于水泥质量,且原告未配合共同封样、未保全证据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严谨论证维护权益
在复杂的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沙晓陆律师代理某港口公司应对供货方的货款诉求。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合同相对性认定,表面证据对港口公司不利。沙律师深入剖析交易背景,指出港口公司真实交易对象为案外公司,与原告之间并无直接合意。他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组织抗辩,质疑对方所持单据的证明力,并提出质量问题进行牵制。虽法院最终基于履行事实认定合同关系成立,判决港口公司付款,但沙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与清晰的庭审呈现,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完整揭示了案件复杂脉络。

故意伤害案:多方面辩护影响量刑
被告人李某因涉嫌两起故意伤害事实被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沙晓陆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系统辩护意见。对于正当防卫认定、致伤原因证据质证等意见虽未被法院采纳,但关于案件起因及被告人一贯表现的意见得到法院认可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这体现了沙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不仅关注定罪与否的对抗,也注重对全案情节的细致梳理和主张,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徐州地区,沙晓陆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为徐州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能在沙晓陆律师这里找到专业的解决方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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