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经验丰富朱建华律师毕业于河北北方学院法医学专业,拥有医学学士学位。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还担任张家口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他在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6年,执业证号为1130**********253,服务地区为河北张家口。朱建华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采用团队办案模式,将专业知识与老律师执业经验相结合,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通信维修工人意外受伤,索赔之路遇阻碍2020年5月17日,李某(化名)在xx县xx家庄抢修通信故障时从木杆上掉下摔伤。经诊断,他患有腰2、3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李某为八级伤残,护理期90日,后续可行二次手术取胸12-腰4椎体内固定钉棒系统,费用约15000元。李某作为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赔付了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0元、住院补贴51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60000元,但拒绝按30%给付比例支付伤残保险金差额240000元。律师介入,全力维权李某前往朱建华律师所在的律所咨询,律师团队了解并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案可诉。在告知案件相关风险后,李某选择由律所代理。随后,案件起诉至法院,请求某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残保额的30%赔付保险金240000元。诉讼中,保险公司答辩称,李某所在单位在公司投保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险种有中国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意外伤害)保额1000000元,同时附带中国某保险附加伤残特约保险条款,对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作了约定,且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合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了保险责任,在本案中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朱建华律师庭前查阅了众多相关案例,搜集了主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庭时,他发表了代理意见,并征得法官同意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庭后,他提交了10页书面代理词,充分阐述了己方观点。法院判决,正义终至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华律师一方的代理意见,未采纳保险公司的意见,判决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伤残保险金24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并未上诉,在履行期内将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一并打入法院账户。案例启示这起案例告诉我们,保险公司在未足额支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不应轻易选择放弃索赔,应分析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后作出决定。朱建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类似的法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