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献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行者袁永献律师,作为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自此踏上了法律征程。从2009年大学毕业后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到之后在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的工作经历,再到2014年开始律师执业,袁永献律师积累了大量的公司法务、司法审判实践及律师实务经验。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用心办好每一件案,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精准辩护获减轻处罚——A某电信诈骗案(一)案件背景2019年6月至7月期间,以在逃人员B某、C某等人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利用交友软件结识被害人,以共同投资网络彩票可获巨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被告人A某明知B某、C某等人从事电信诈骗,仍为其提供银行卡并帮助取现,涉案金额达8万元,已达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二)争议焦点1.罪名认定:A某仅提供银行卡并帮助取现,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还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主从犯认定:A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如何认定,是否应当认定为从犯?3.量刑情节:A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能否获得减轻处罚?4.涉案金额: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重复计算?(三)诉讼过程袁永献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A某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提出意见,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争取从宽,促成退赔并争取谅解,出庭辩护据理力争。最终,四川省G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袁永献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A某构成诈骗罪,但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四)案件意义本案准确区分罪名,维护了司法公正;成功争取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实践运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类似案件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公众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并帮助转移资金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二、未成年人犯罪获缓刑——A某盗窃案(一)案件背景被告人A某在中山市C镇务工期间,利用帮助被害人使用ATM机查询余额或取现的机会,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9500元。(二)争议焦点1.未成年人特殊保护:A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如何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2.多次盗窃的认定:A某6次盗窃行为是否属于“多次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3.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A某具有未成年人、坦白、赔偿谅解等情节,能否适用缓刑?4.社会危害性评估:A某犯罪情节较轻,是否有再犯罪危险,是否适合宣告缓刑?(三)诉讼过程袁永献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后,及时介入了解案情,核实年龄确认未成年身份,促成退赔争取谅解,审查证据确认坦白情节,提出缓刑建议并出庭辩护。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A某构成盗窃罪,因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多种从轻处罚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四)案件意义本案落实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体现了赔偿谅解的重要性,正确适用了缓刑制度,彰显了指定辩护制度的价值,同时也对未成年人起到了警示与教育作用。三、危险驾驶罪辩护成功案例——精准辩护获缓刑(一)案件背景A某初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坏,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二)争议焦点1.A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能否据此获得从轻处罚?2.A某已进行部分民事赔偿且系初犯的情节,是否足以成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3.A某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一级的后果,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能否对其宣告缓刑?(三)诉讼过程袁永献律师细致梳理案件证据,精准分析法律适用,庭前积极沟通协调,庭审中精准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A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具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四)案件意义本案体现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为危险驾驶罪辩护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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