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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亚雄律师:深耕婚姻继承领域,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03.18婚姻家庭6人浏览

牛亚雄律师:专业与经验的完美融合
牛亚雄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是张家口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同时也是浙江浙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牛律师拥有14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1201211840568,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新业路228号来福士T2办公楼7层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他尤其擅长婚姻、离婚、继承、遗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法律领域,在这些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离婚纠纷: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在彭X(化名)与汪X(化名)的离婚纠纷中,案件的核心在于房产的分割。彭X和汪X年龄相差9岁,彭X大学毕业后到汪X单位实习相识,后在汪X的追求下结婚。婚后,汪X在彭X孕期和孩子成长期间表现不佳,彭X父母发现汪X疑似婚外情后,彭X起诉离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一审法院将汪X支付的首付120万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并将该首付的增值部分也列为其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彭X只得70万余。彭X不服委托牛亚雄律师上诉。牛律师认为,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汪X还给彭X父亲首付的行为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汪X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用于购买婚后共同房产,不能改变该房产的共有性质。最终,二审法院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房产市场价值、剩余按揭贷款的数额,兼顾双方当事人的贡献大小、孩子的抚养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改判彭X获得120万。牛律师指出,二审法院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这一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值得律师注意。在办理婚姻案件中,特别是代理出资较少的一方(通常是女方)时,应着重陈述该方从其他方面对家庭的贡献。
遗嘱继承纠纷:遵循法律原则,化解家庭矛盾
夏某(化名)的遗嘱继承纠纷案涉及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的效力问题。夏某父母于2012年下半年至公证处做了一份公证遗嘱,将一处房产公证由夏某继承;2016年2月,又手写了一份遗嘱,将房产一半由夏某继承,另一半由夏某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共同继承。2019年12月夏某母亲去世,2021年3月夏某父亲去世后,各方对房产继承发生争议。
牛亚雄律师接受夏某委托后认为,虽然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删除了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的规定,但手写遗嘱发生在2016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应当适用旧法。在调解过程中,夏某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态度坚决,案件进入正式审判程序。牛律师在开庭前申请调查令至公证处调取了公证笔录,证明两位老人做公证遗嘱时清楚其具有最高效力,手写遗嘱可能是迫于家庭压力所立。
最终对方提出和解,夏某顾及家庭和谐,愿意拿出总计90万对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各补偿30万,房产和银行存款等由夏某继承,案件调解结案。牛律师强调,立遗嘱应适用立遗嘱当时的法律,不能以遗嘱生效为时间节点来确认法律事实,最高院司法解释也明确了不同情况下遗嘱效力的适用规则。
牛亚雄律师在婚姻、继承等法律领域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通过精准把握法律原则和灵活运用法律技巧,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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