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有些人能携手相伴一生,而有些人却不得不走向分道扬镳。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符鑫律师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符鑫律师执业已有6年,执业证号为14309202011220754,服务地区为桃江县,所在的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位于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律师楼(京东家电对面)。案件简述:家暴分居下的婚姻困境原告甲(女方)与被告乙(男方)于2017年务工时相识,次年1月登记结婚,并在同年12月生育一子丙。然而,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面临诸多问题。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年龄相差25岁,且被告为四婚、原告为二婚,家庭关系极为复杂。婚后,被告性格暴躁,长期辱骂原告,甚至实施家暴,导致夫妻感情急剧恶化。2020年原告返乡后,双方开始长期分居,到起诉时已分居四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于是,原告委托符鑫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让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承担抚养费。案件难点:多重阻碍待突破1.家庭关系复杂:原被告的婚姻情况特殊,双方均有再婚经历,年龄差距大,家庭关系错综复杂,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如何理清各种关系,准确判断夫妻感情状况,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2.被告不合理诉求:庭审中,被告虽然同意离婚及抚养孩子,但提出了“子女不赡养原告”才免除抚养费的附加条件,并主张经济损失赔偿。这些不合理的诉求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需要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进行应对。办案方法:专业策略应对难题1.收集证据:符鑫律师积极收集能证明被告家暴以及夫妻分居的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法律解读:针对被告提出的不合理诉求,符鑫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详细阐述其不合理性。对于“子女不赡养原告”才免除抚养费的要求,律师指出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以此作为免除抚养费的条件;对于被告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律师分析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3.庭审辩论:在庭审过程中,符鑫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与被告及其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通过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案件结果:正义终得伸张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原告甲与被告乙离婚。婚生子丙由被告乙抚养至十八周岁,原告甲自2025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每月28日前付清当月费用。同时,法院驳回了被告附条件免除抚养费、经济损失赔偿的全部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甲负担。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为原告解除了痛苦的婚姻关系,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符鑫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正义在法律的框架内得以实现。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符鑫律师将继续用法律武器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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