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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邬玉琼律师:专业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03.18综合5人浏览

邬玉琼律师简介
邬玉琼律师是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210120xxxxxxxx61,已执业5年。她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其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三街同方大厦B座6层。邬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业务、遗产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2022年9月30日,被告李某(化名)驾驶车辆与行人原告王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多处重伤。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于2022年首次起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917.40元、李某赔偿复印费125元。当时因伤残等级未鉴定,二次手术未发生,法院保留了原告后续诉讼权利。
2023年,原告因二次治疗和伤残鉴定再次起诉,主张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26,201.71元。本案由西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原告委托邬玉琼律师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围绕二次治疗费用与事故的关联性、鉴定费是否属保险理赔范围、护理期和营养期能否再次主张展开辩论。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二次治疗源于本次交通事故伤情,后续费用属合理损失。首次诉讼已确定护理期和营养期并判决赔偿,本次鉴定系重复评定,不予支持。鉴定费依据《保险法》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6,195.79元,被告李某赔偿复印费17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
2023年3月,被告某纪念园公司将园区墓区瓦工工程发包给被告武某(化名),武某召集原告李某(化名)等人施工。3月10日,原告在切割木板时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多手指完全切断、大腿损伤等。原告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30,992.2元。
本案由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原告委托邬玉琼律师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围绕法律关系性质及责任主体展开辩论。原告主张两被告均系雇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纪念园公司辩称与武某系承揽关系,仅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告武某辩称与原告均系纪念园公司雇佣,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武某与原告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原告自身存在过错,武某负主要责任,纪念园公司存在选任、管理过错。诉讼中,原告进行伤残鉴定,各项损失经核算后,法院判决被告武某给付原告各项费用合计219,667.7元,被告某纪念园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两个案例中,邬玉琼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其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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